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新规定如下:
- 参保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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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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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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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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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谋(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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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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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上年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 缴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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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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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至3月为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时间,每月26日至月底不受理任何缴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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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至1月31日为集中缴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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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至12月,每月25日前缴费。
- 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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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为4079.4元,缴费比例为8.7%;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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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为“在职”)基本医疗保险每月缴纳436.92元,大额医保(一年)缴纳1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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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全州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核定,统账结合缴费比例为8.5%。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6149.88元/年(统账结合),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423.24元/年,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868.2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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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至6月缴费标准为6220.32元/年,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6052.32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168元。
- 缴费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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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通过线上缴费渠道选择缴费年度“2025”按年缴费,确需按月参保的可通过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按月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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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终端等渠道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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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微信缴费: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填写缴费人身份证号和姓名→点击验证→人脸识别→输入图片验证码→点击确认→点击缴费。
- 待遇享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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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当年已参加居民医保并缴费的,不得中途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当年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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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全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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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月1日起,除医保系统原因或涉及第三方责任等基金不予支付情形外,可直接结算的费用均需在医院直接结算,参保地医保部门将不予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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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因医保信息系统无法直接结算而需要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应于医疗费用(含生育津贴申报)发生1年之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应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这些新规定旨在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参保和缴费流程,确保他们能够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障待遇。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密切关注当地医保部门的通知,按时完成缴费,以保障自己的医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