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已经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
贵州省异地医保的使用情况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贵州省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跨省异地就医工作,2016年实现了与云南、重庆、海南、广西、吉林等省份的互联互通。2017年,贵州省比人社部要求的时间提前2个月实现全省11个统筹区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纵向联通。
- 截至2024年5月6日,贵州省跨省异地就医累计结算14850人次,结算医疗费用34062万元。
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线上(如参保地医保局官网、贵州医保APP、电话等)和线下(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两种方式进行备案。
异地医保的报销政策和流程
报销政策
- 贵州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即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的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支付政策,包括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区间设定,一般在70%到95%之间,具体比例视参保地和就医地的政策而定。
报销流程
- 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社保机构受理。2. 受理部门审核、结算并支付费用。3. 社保机构批准申请后,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并予以报销。
异地医保的覆盖范围
覆盖人群
- 贵州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覆盖所有参保人员,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及人社部门管理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
- 覆盖了因异地生活、工作等原因不在参保地居住的人员,以及因病情确需转出参保地治疗的人员。
定点机构
贵州省已实现全省范围内所有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了普通门诊、住院、门诊慢特病等。
贵州省已经全面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的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报销政策根据“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报销比例一般在70%到95%之间。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进行。
贵州省的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样的
贵州省的异地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异地就医备案
- 提前办理备案:
-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贵州医保手机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 需提供参保地、就医地、备案类型(如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异地转诊就医等)等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居住证明、转诊单等)。
就医及费用结算
- 选择定点医院:在备案的就医地,选择开通“跨省直接结算”的医院。
- 持卡就医:就医时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医疗费用(门诊/住院费用)。若未能直接结算,则需先行垫付费用并保存好所有票据和病历。
报销流程
- 返回本地后报销:回到贵州省后,携带所有原始单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处方单、出院证明、身份证、医保卡等)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 提交材料并等待审核:在社保机构填写医保报销申请表,提交所有材料并等待审核通过。
- 领取报销款项:审核通过后,报销款项将直接打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报销比例及限额
- 门诊报销:异地就医门诊统筹基金支出报销比例为80%。
- 住院报销: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最高限额为同类住院费用的3倍。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以当地实际政策为准。
贵州省异地医保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贵州省异地医保报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
- 诊断证明、处方单等相关医疗资料:用于证明病情和治疗过程。
- 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 医保卡或新农合卡:原件及复印件。
- 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接收报销款项。
- 住院病历和费用清单:详细记录了患者的治疗过程和费用明细。
- 出院病情证明:由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病情证明书。
- 长期异地工作或居住的额外材料:
- 长期异地工作:需提供参保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 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供居住证、租房合同、房产证或户口本等证明材料。
- 转诊备案手续:如需转诊,需提供转诊转院证明。
贵州省异地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贵州省异地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贵州省境内异地就医门诊统筹基金支出的报销比例为80%。
-
住院报销:
- 省内异地住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的待遇标准原则上与统筹区内就医保持一致。具体支付比例如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80%
- 二级医疗机构:75%
- 三级医疗机构:60%
- 跨省异地住院:经备案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的支付比例如下: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5%
- 二级医疗机构:70%
- 三级医疗机构:60%
- 未备案的跨省异地住院:支付比例会进一步降低: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 二级医疗机构:65%
- 三级医疗机构:50%
- 省内异地住院: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住院的待遇标准原则上与统筹区内就医保持一致。具体支付比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