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是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领取生育保险 。
从2025年1月1日起,成都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与单位职工一致。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生育津贴的享受条件是这两类人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成都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在四川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也要求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指导有条件的地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
因此,如果您是成都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并且已经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从2025年1月1日起,您可以选择参加生育保险,并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享受生育津贴。建议您及时参保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以确保在生育时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