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根据最新的政策和法律规定, 生育第四胎是不可以领取生育津贴的 。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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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江西省计划生育政策 :领取生育津贴的前提是符合国家和江西省的计划生育政策。由于生育第四胎违反了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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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缴纳要求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且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这一条件同样适用于生育第四胎,但由于第四胎不符合政策要求,因此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综上所述,在南昌,生育第四胎是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的。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信息,以获取最准确的生育补贴和津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