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湖北医保 可以在外省使用 。根据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可以全国通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流程包括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参保人员结算时,到就医医院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窗口出示社会保障卡,就医费用医保支付部分当场报销,只需支付自付部分,完成结算。此外,湖北省已经建立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制度,湖北省的居民可以使用本人的医保卡异地就医,办理报销手续。
具体操作上,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使用,参保人及被共济人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激活开通“医保钱包”,通过“医保钱包转账申请”,可将个人账户的资金转给同样开通了医保钱包的近亲属,资金实时到账且没有手续费。同时,湖北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执行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目录,执行就医地的医药价格及有关规定,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
因此,持有湖北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外省使用医保进行就医,并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并确保所使用的定点医院支持异地联网结算,以便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