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密山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共用限额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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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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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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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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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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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鸡西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满三年以上的,住院发生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相应增加1%,上调5%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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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可以报销200元,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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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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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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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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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两病待遇(高血压400元,糖尿病600元),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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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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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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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待遇可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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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种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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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门诊特病,一年扣一次起付线按照住院标准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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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二次报销政策,封顶线40万元,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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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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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万元至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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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比例为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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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
- 在职职工(1月1日至12月31日)当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要求的医疗费用合计2000元以上,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报销50%,最高报销2万元。
-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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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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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一级医疗机构240元,二级医疗机构480元,三级医疗机构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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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国家规定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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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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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医疗保险统筹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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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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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居民:三级医院72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24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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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一级医院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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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按一年期核算,应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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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血液腹膜透析、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60%;学生儿童特殊疾病除上述病种外,还包括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则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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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有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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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低于规定金额的报销比例为65%,高于规定金额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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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有起付标准。
这些信息涵盖了鸡西密山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急诊、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以及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建议根据个人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保类型,以充分利用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