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元
宝鸡市退休人员门诊统筹的最高支付限额为 900元 。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宝鸡市的参保退休人员,并且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年限额不予结转。
在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方面,宝鸡市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50元/次、二级医院60元/次、三级医院100元/次;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500元,退休职工为900元。
此外,退休职工在各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对于在职职工均提高5个百分点。具体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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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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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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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退休职工支付比例为55%。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退休人员能够享有基本的门诊医疗保障,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建议宝鸡市的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