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灵活就业社保断交两年后再继续交 通常是不可以的 。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月缴费,一般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因为灵活就业是自己交,没交默认就是不交了。
然而,也有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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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条件 :部分符合特殊条件的可以一次性补缴,比如2011年以前退休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男性65岁、女性60岁的退休人员,在2011年之前已经在当地缴纳了社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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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断缴,部分地区出台了相关政策允许补缴。例如,一些城市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一定期限内补缴断缴的养老保险费,不影响其养老待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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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 :有的地区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补缴之前断缴的月份,但不可以跨年补缴费用。
建议您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确认是否可以补缴断缴的社保费用,以确保您的个人灵活就业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