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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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万元(含)内,一级医院报销90%,二级医院报销88%,三级医院报销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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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至6万元(含)内,一级医院报销92%,二级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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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元以上,一级医院报销95%,二级医院报销93%,三级医院报销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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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调整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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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额由18万元调整为20万元,支付比例90%;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救助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超过的部分,原来由单位承担的35%改由医保承担,医保共承担70%,个人承担30%,上不封顶。
- 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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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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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其他特定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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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为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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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根据花费按照不同档次进行报销,具体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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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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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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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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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以最新的政策为准,因为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