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江苏苏州的医保统筹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普通门诊统筹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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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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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0元,其中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支付额度,可以在C级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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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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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符合条件的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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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符合条件的一级及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70%。
- 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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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对象 :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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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待遇 :对列入保障范围的病种,在门诊治疗的费用给予单独的保障,具体待遇标准需要参考最新政策文件。
- 住院报销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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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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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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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一级医院300元/次,二级医院600元/次,三级医院8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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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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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按90%、退休人员按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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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累计在35万元以内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35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 大病保险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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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标准 :每人每年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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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方式 :职工个人账户划转30元/人/年,正常享受职工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医保缴费到账后实现大病保险医保个人账户扣30元。年度内新增参保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于该参保人员第一个月医保缴费到账后,实现大病保险医保个人账户扣30元。
- 异地就医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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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参保人员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符合规定的医疗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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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公众号、园区社保中心APP、转诊人员开具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医(社)保经办机构柜面等渠道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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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参保地政策,参保地目录”结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按照“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结算。
- 其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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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3000元,其中在起付标准以上至3000元以内的门诊统筹支付额度,可以在C级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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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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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基数下限为4879元,上限24396元;灵活就业人员4879元。缴费比例:苏州工业园区3%,其他单位6%,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7%。缴费金额:苏州工业园区最低146.37元/月,其他单位最低292.74元/月,个人最低97.58元/月;灵活就业人员341.5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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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个人3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30元/年。
这些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适时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通告,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