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社区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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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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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350元。
- 门诊慢性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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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最高6500元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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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人口:限二级及以下指定医院,起付线3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基础上增加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内最高6500元限额,且由医疗救助托底救助至80%。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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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如乡镇、社区):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为80%,3万元以上至6万元为85%,6万元以上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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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区级医疗机构):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为70%,3万元以上至6万元为75%,6万元以上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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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市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100元,报销比例为55%,3万元以上至6万元为60%,6万元以上为65%。
- 大病保险 :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 其他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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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支付乙类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先由个人支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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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医疗费,依照吉林市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和费用分段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报销。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