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湖北省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报销比例为50%,年度最高报销金额35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26种慢性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恶性肿瘤治疗、精神疾病、血友病等11种特病: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比例。
-
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
- 主要依托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但需采取降血压、降血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患者,相关药物纳入门诊保障范围。
- 生育医疗相关报销 :
-
生育产检在门诊报销额度为800-1500元。
-
“辅助生育”等项目在门诊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特定情况 :
-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不低于350元。
-
门诊费用包括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以及生育医疗等费用报销。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并充分利用基层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以降低就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