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保门诊统筹的年度报销上限为 20000元 。对于在职人员,起付线为1800元,报销比例为70%起;对于退休人员,起付线为1300元,报销比例为85%起。此外,门诊慢性病待遇和普通门诊药品费用的报销比例和限额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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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 :参保人员按规定就医发生的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专科药费,统筹基金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7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50%的比例支付。统筹基金每人每病种当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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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药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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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80%比例支付;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50%比例支付;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按4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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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居民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按6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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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经卫生部门批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一般诊疗费按7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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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的普通门诊药费,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元,其他城乡居民每人每年不超过600元。
建议您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