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因就医人员的类型(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医疗机构的级别以及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政策信息。
城镇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起付标准:市内住院治疗的每次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医疗机构300元,一级医疗机构100元;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65%执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按50%执行。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2%,三级医疗机构报销84%。
- 1万元至5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6%,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0%。
- 5万元以上: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8%,二级医疗机构报销96%,三级医疗机构报销92%。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普通门诊费用:参保人员普通门诊中属于医疗保险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个统筹年度个人累计支付达到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以上部分,参照门诊慢性病补助比例予以实时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1000元。
- 门诊特定项目: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等病种的医疗费用,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8000元;重症精神病一个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为4000元。
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特困职工证》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起付标准按50%执行。
- 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 1万元至5万元: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 5万元以上:一级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 普通门诊:在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在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每次起付标准30元,报销比例50%。
- 两病门诊: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的,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和普通门诊统筹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的提高至2400元。
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办理条件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或参保人员外出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因疾病诊断或治疗需要,受本地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诊至统筹区以外定点医疗机构的人员。
- 农民工与外出就业创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工作或者居住的人员。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通过“徐州人社”APP、“徐州市医疗保险”微信服务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办理。
- 现场办理:携带相关材料至参保地各经办机构办理。
所需材料
- 社保卡。
- 就医地居住证明:如异地户口簿、暂住证、房产证等。
办理流程
- 备案:准备相关材料,选择办理方式,上传材料,等待审批。
- 转诊转院:经具有转外权限的医疗机构会诊同意后,办理转诊转院备案。
- 费用报销:准备相关材料,关注“徐州医疗保险”微信公众号,按流程提交报销材料。
徐州市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根据就医人员的类型和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的报销比例在70%至98%之间,具体比例取决于起付标准和医疗费用区间。异地就医前需办理备案手续,并选择合适的定点医疗机构。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与本地相同的医保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