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和住院的具体报销比例
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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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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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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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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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超过2万元后,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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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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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报销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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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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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超过2万元后,再发生医疗费用,退休人员报销8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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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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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85%以上,最高可达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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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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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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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在90%以上,最高可达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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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封顶线为50万元。
此外,住院医疗费用中还有一些额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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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起付标准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其中在职职工个人负担高于10%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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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退休人员个人负担高于3%的部分由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
这些规定旨在帮助参保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利用医保政策,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关注政策更新,确保能够享受到最新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