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龙江医保报销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新增慢性病病种 :
- 自2024年1月1日起,黑龙江省将癫痫病、帕金森氏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纳入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全省统一的慢性病病种由16种扩大至20种。
- “两病”患者用药保障 :
- 参保“两病”患者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两病”用药医保目录内费用支付比例为70%,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支付比例为80%。高血压患者降血压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糖尿病患者降血糖用药年度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两个待遇可以同时享受。
- 门诊统筹待遇 :
- 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享受500元门诊统筹待遇。普通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在“两病”定点医院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为8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400元。
- 住院待遇 :
- 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24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48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20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70%。经转诊备案到市外住院就医的,按照市内同级医疗机构级别相应下调。
- 医保报销比例 :
- 医保报销比例为85%,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的比例进行。
- 购药、门诊和住院适用不同的医保报销规定 :
- 购药时,费用走个人账户;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元的,可以按50%的比例进行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住院时,先交存一定押金,出院时根据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款项结算,多退少补。
- 医保基金监管 :
- 医保机构将加强对报销项目的监管,对任何不符合医保报销标准的报销申请,将进行及时审核,并追究不负责任者的责任。
这些新规定旨在稳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减轻参保群众门诊用药负担,不断提升参保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