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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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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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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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为4500元。
- 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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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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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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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在职参保职工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退休人员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90%、在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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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出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支付限额为50万元,支付比例为90%。
- 其他特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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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费用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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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患者住院治疗的,每年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标准。
这些规定可能会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