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工医保报销的最新政策如下:
- 职工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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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定点医院门诊的检查、检验、药品、治疗费用及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政策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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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起付标准2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800元、退休10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参保年度内有效,不可跨年滚存或结转。
- 职工普通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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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省内医疗机构住院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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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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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为50%的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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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报销限额为6万元,超过6万元后进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限额为24万元。
- 职工生育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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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参保女职工因生育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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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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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胎多育每多生育一胎医疗费用增加800元;怀孕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600元;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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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娩过程中发生的8种并发症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种并发症增加500元,两种及以上增加1000元,其余并发症参照职工医保住院比例报销。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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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汉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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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 :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尿毒症等57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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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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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该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月平均值乘以剩余月份数取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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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医保支付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月均限额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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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复审时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 特殊药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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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 :参加汉中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特殊药品使用限定支付范围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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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时限 :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治疗结束后需继续治疗的,可直接延续用药时间,无需重新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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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参保患者可持特药申请认定备案表、责任医师处方在省内公布的所有特药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直接结算购药费用,基金支付标准为个人先自付20%,剩余部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职工医保支付比例为80%。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些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