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北州的医保门诊统筹在2025年将继续优化跨省异地结算服务。以下是关于如何进行异地结算的详细信息。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条件和流程
条件和范围
- 适用范围: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和城乡居民,可以在省外定点医药机构享受住院、普通门诊、零售药店购药及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
- 待遇水平: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
办理流程
- 备案:参保人员需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备案,填写《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 选择就医地和医院:备案后,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或安置地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无需另行选择就医医院。
- 就医和结算: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
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
医保电子凭证的开通和使用
- 开通方式: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青海医保App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等平台激活。
- 使用场景:在省外就医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扫码结算,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对于无法使用电子凭证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但需在参保地办理备案。
异地就医的备案和结算
备案手续
- 备案材料:备案时需填写《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异地居住证明或工作证明材料。
- 备案渠道:可以通过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青海医保App等线上渠道办理备案。
结算方式
- 结算流程:在备案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费用直接从个人医保账户划转,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需现金补齐。
- 结算周期: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出院时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
医保报销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 个人材料:医保卡、医疗费用原始凭证(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或银行账号信息。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材料:户口本、居住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外派证明、医保异地就医记录册等。
异地转诊人员材料
- 转诊材料:转诊转院证明、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
异地急诊人员材料
急诊病历记录、诊断材料、异地急诊相关消费记录等。
青海省海北州的医保门诊统筹在2025年将继续优化跨省异地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开通医保电子凭证、办理备案手续和在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就医和结算。具体流程包括备案、选择就医地和医院、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结算。报销时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