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65%,住院90%
临沂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5%,报销额为300元。
- 住院 :
- 首次起付线2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1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0%,年度封顶线为15万元。
-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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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线以上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5%、7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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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中药饮片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至95%、90%、80%、65%。
- 特殊人群 :
- 0-17周岁符合条件的脑瘫、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救治住院,二、三级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为75%、65%。
- 生育住院 :
- 生育住院分娩医疗费的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3000元,不区分孩(胎)次,不区分顺产、难产、剖宫产。政策范围内费用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予以医保支付。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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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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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70%,年度支付限额与住院费用合并计算。
- 老年人、学生或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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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一级医院最高报销65%,二级医院最高报销55%,三级医院最高报销50%,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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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或儿童:一级医院最高报销65%,二级医院最高报销60%,三级医院最高报销55%,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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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年龄阶段的城乡居民:一级医院最高报销60%,二级医院最高报销55%,三级医院最高报销50%,不设起付标准。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参保居民及时关注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