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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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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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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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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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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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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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5%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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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中心卫生室就诊: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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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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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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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2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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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门诊慢特病: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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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门诊慢特病:按住院报销比例执行
- 异地就医 :
- 个人须先行自付10%
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文件,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可能会有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