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元居民医保门诊 能 报销。具体报销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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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6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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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门诊医疗待遇 :针对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门诊用药可纳入门诊统筹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封顶线为24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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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 :针对部分需要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或治疗项目)纳入门诊慢特病医疗待遇范围,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80%,目前共计37个病种,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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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急)诊报销 :参保人员在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别设定,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限额6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60%,限额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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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用药 :门诊特殊用药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分别设定。个人负担费用累计超过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按6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综上所述,400元居民医保门诊是可以报销的,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