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南昌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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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就诊 :综合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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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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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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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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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地治疗 :需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批准同意转诊的,省内的按就诊医院相应级别报销比例报销,省外的按60%比例报销。
- 学生、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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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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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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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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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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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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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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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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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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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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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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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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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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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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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特(门诊特殊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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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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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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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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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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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疗机构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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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疗机构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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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疗机构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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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手术治疗、住院 :基金支付90%。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在一个结算年度内的医疗费用。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政策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