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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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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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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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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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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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报销比例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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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报销比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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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报销比例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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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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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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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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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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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包含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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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医疗救助 :
- 民政部门在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民政医疗救助比例提高到60%以上,使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累计对合规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不低于90%。
- 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 :
- 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这些报销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