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共济账户中的资金 可以 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医保参保人希望使用共济账户中的资金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是可行的。
具体操作上,参保人可以通过相关平台如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莆田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并划拨个人账户的资金给共济成员使用,无需审核,即办即享。
因此,职工医保共济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但不可以用于其他非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