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是的,不同省份的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实现跨省共济 。自2024年12月2日起,国家医疗保障局在江苏苏州正式启动了全国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保和支付医疗费用。截至2025年2月4日,已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7个统筹区开通医保钱包,支持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具体开通的省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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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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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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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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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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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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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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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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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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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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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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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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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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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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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其中,河北、河南、安徽、西藏、四川、湖北6个省级医保部门在全省(自治区)域范围内全面开通医保钱包,能够进行个人账户的跨省共济。
国家医保局将继续推动其他地区开通医保钱包,并持续优化相关业务流程,近期还将上线医保钱包使用地变更等功能。
建议您关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以获取最新的政策更新和开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