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灵活就业医保确实设有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为其建立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记账及计算缴费年限。
具体来说,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会有医保个人账户,这个账户包括当年度个人账户和往年累计结余账户两部分。当年账户资金在每年7月1日一个医保年度起始时预先计入,历年结余资金在次年6月30日年度末按规定清算计息后留存在医保个人账户中。这些资金的本金和利息始终属于个人。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则不设立医保个人账户,因此也就不存在余额清零的问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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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自己的医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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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疑问,可以拨打医保咨询热线12393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