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医保 不仅限于住院报销 ,还包括门诊报销和大病报销。具体报销范围和比例如下: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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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90%,个人自负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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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0%,个人自负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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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75%,个人自负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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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外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为60%,个人自负40%。
- 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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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内医保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医保目录内费用按50%报销,慢性病种按60%报销,年度内费用累计封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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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药店购药 :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元至1500元部分的费用按35%报销,其中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 大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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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在温州市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在个人自付700元后,700元至20万元的费用部分将按70%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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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选择在市内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在个人自付400元后,400元至20万元的费用部分将按80%的比例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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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或接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参保人员,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在个人自付300元后,300元至20万元的费用部分将按90%的比例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温州的医保政策涵盖了住院、门诊以及大病治疗的费用报销,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减轻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