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医保家庭共济并不仅限于职工医保, 还可以包括城乡居民医保 。具体来说,自2024年9月起,贵州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对象范围已扩大,不仅可为配偶、父母、子女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也可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参保缴费。
实现医保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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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都是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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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目前,共济对象可使用主绑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共济对象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此外,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开启后,也可以使用共济人的个人账户金额缴纳共济对象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的费用。
因此, 贵州医保家庭共济不仅限于职工医保,还可以包括城乡居民医保 。参保人可以通过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绑定手续,将家庭成员纳入家庭共济范围,以便共享个人账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