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65%以上
2025年淄博市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费用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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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一级医院80%(退休85%),二级医院70%(退休75%),三级医院60%(退休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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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在职70%,退休80%。其中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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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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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万元(含1万元):一级医院82%(退休91%),二级医院78%(退休89%),三级医院74%(退休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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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5万元(含5万元):一级医院90%(退休95%),二级医院85%(退休92.5%),三级医院80%(退休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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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2万元(含12万元):各级医院均为90%(退休95%),12万元以上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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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含)以下医院转到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三级医院转到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
- 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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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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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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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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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首次300元,第二次1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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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首次500元,第二次2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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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首次700元,第二次350元,第三次及以后0元。
- 最高支付限额 :
- 目前,淄博市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65%以上,门诊慢特病支付比例达60%以上,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60%以上,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标准旨在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减轻个人医疗负担。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并合理利用医保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