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的医保统筹确实存在限额。具体限额如下: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 一个参保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8万元。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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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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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残)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 门诊慢性病 :
- 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只扣减一次,且具体支付比例和限额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有所不同。
- 住院费用 :
- 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 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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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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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00元。
- 个人医保统筹账户 :
- 每年个人在享受医保待遇时,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存入个人医保统筹账户的上限为2000元。
综上所述,乌兰察布市的医保统筹支付存在限额,具体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以便更好地利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