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乡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 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65%。
- 门诊特殊慢性病 :
- 在一级及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
- 门诊特殊检查 :
- 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0%。
- 日间手术 :
- 在一级及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住院比例报销。
- 住院医疗 :
-
一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75%。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65%。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55%。
-
赣州市外转诊转院 :报销比例45%。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
-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分别设定。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
- 在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60%。
- 大病保险 :
- 0-2万元为65%,2-5万元为70%,5万元以上为7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为赣州市城乡居民提供了不同层次的医疗保障,具体报销情况还需根据实际就诊医院级别、病种及是否属于特殊门诊或慢性病等情况进行计算。建议参保居民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在就诊时妥善保管相关单据,以便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