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在2024年对医保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旨在提高全民参保率、优化医保待遇、简化管理服务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些变化的详细解读。
参保政策变化
放开参保户籍限制
江西省自2025年起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业态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外来流动人员及其子女可持居住证在常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地居民享受相同财政补助。外来大学生也可选择在学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与本地大学生同等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这一政策变化有助于适应人口流动变化,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提高参保的灵活性和覆盖面。
资助参加居民医保
对部分参保缴费负担较重的困难群体,江西省按规定予以全额或定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全额资助对象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个人不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困难群众以及纳入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
这一政策有助于减轻困难群体的缴费负担,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
拓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
江西省进一步拓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保障范围,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扩大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近亲属。共济成功后,既可给亲属就医购药,也可给亲属代缴居民医保费,部分地区还可为亲属代缴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民保”。
这一政策有助于提高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效率,增强家庭共济能力,减轻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
医保待遇保障
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并累计计算。
这一政策有助于增强医保保大病、保重病的抗风险能力,支持广大居民连续参保、稳定参保。
简化医保管理服务
江西省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并直接结算,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推动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让群众在“家门口”买到质优价宜的药品。
这一政策有助于简化医保管理服务,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购药。
医保支付方式
医保码的应用
江西省已实现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全省超过3.3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支持医保码结算,累计医保码激活人数超过3800万,结算占比达55.70%。医保码的应用简化了就医流程,提高了支付便捷性,特别是在乡村医疗机构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参保群众的获得感。
医保药品目录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2024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91种药品,其中89种以谈判/竞价方式纳入,另有2种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直接纳入,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159种。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更新有助于增加药品供应,降低药品价格,特别是新药和谈判药品的纳入,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用药负担。
江西省在2024年对医保政策进行了多项调整,包括放开参保户籍限制、资助困难群体参保、拓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提高大病保险封顶线、简化医保管理服务、推广医保码应用以及更新医保药品目录。这些政策变化旨在提高全民参保率、优化医保待遇、简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江西医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2025年江西省的医保缴费标准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总计1070元。
-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财政全额补助。
-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如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财政补助620元,总计700元。
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 缴费基数:2025年职工医保的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500元,上限为22000元。
- 缴费比例: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通常为8%(个人部分)+ 2%(单位部分)。
江西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
江西省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范围如下:
医保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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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 一级医疗机构:90%
- 二级医疗机构:80%
- 三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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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65%左右
- 县中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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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 Ⅰ类门诊慢特病: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
- Ⅱ类门诊慢特病: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执行,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各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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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
- 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起付线计算及支付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
- 按相关流程进行报销,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政策确定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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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 一级医疗机构:95%
- 二级医疗机构:90%
- 三级医疗机构:85%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按相应规定报销,具体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政策确定
-
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
- 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
-
大病医疗费用:
- 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起付线计算及支付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
- 按相关流程进行报销,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政策确定
医保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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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检查费、药品费、手术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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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以及在县中医院享受中医药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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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阿尔茨海默病等67种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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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含Ⅰ类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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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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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谈判“双通道”药品费用:参保人员凭责任医师处方或医嘱,在“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双通道”药品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
江西医保的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
江西省的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了多种慢性病,旨在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以下是关于江西医保慢性病门诊报销政策的详细信息:
报销比例
- 城乡居民医保:自2024年1月1日起,江西实施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医保管理办法,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待遇执行。具体来说,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65%左右,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封顶线为高血压400元、糖尿病500元。
-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80%。
报销范围
- 江西省将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含白血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阿尔茨海默病等35种基本病种全部纳入各地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32种拓展病种由各统筹区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保障。
申请条件
- 参保人员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就诊达到一定次数,并伴随有相关并发症的诊断记录即可申请。例如,高血压患者只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就诊三次以上,并有心脑血管等并发症的诊断记录,即可申请高血压慢特病保障。
申请流程
- 参保人或代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医院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格。按照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要求提供与病种相关的疾病诊断证明和检查材料交至医院,由医院对参保人申报材料进行备案登记和初审。材料齐全的,经医院汇总后,每月月初、月中报医保经办机构。
就医方式
- 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结算窗口刷码(卡)可以在省内所属医保部门签订的任何一家医保定点医院就诊购药结算。省外就医购药需先在医保经办窗口现场办理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江西省智慧医保APP、微信和支付宝的赣服通小程序线上办理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