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贺州,2025年生育可以报销的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生育医疗费 :
-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这些费用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包括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 生育生活津贴 :
-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生活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
-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 一次性生育补贴 :
- 生育补贴包括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于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 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
-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 其他相关费用 :
- 如果生育妇女是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还可以享受其他相关待遇。
建议在生育前详细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到各项生育保险待遇。
健康界小编详细介绍关于贺州市生育的保险报销标准-健康界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