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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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 :凡是1999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都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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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之前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凡是1999年1月之前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的缴费年限,都要计算为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国有企业职工、民营企业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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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4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 :四川的养老保险从1992年4月1日起实行个人缴费,因此1992年3月31日以前认定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包括军龄、知青工龄、国有企业固定工、混岗大集体、长期临时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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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日之前的事业编人员工作年限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是指2014年10月1日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轨改革前有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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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 :2000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作为职工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综合以上信息,四川医保的视同缴费年限主要是针对1999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或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以及1992年4月1日之前的工作年限和符合规定的连续工龄和工作年限。建议参保人员确认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时,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