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城乡居民医保门诊 可以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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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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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35个病种,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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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 :“双通道”和“单独支付”药品以及生育医疗等费用也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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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需要在参保地的定点医院或户籍所在地的卫生院和辖区内一体化的卫生室就诊,才能享受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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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规定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可能会根据时间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定期关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的官方通知。
综上所述,河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并根据政策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以减轻看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