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每年都有所不同,2024年和2025年的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400元和1070元。关于个人缴费1元的情况,这并不是云南省医保的正式缴费标准。以下是关于云南省医保缴费档次和标准的详细信息。
云南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标准
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670元。
2025年标准
2025年,集中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非集中缴费期内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70元。
医保缴费档次划分
2024年档次划分
2024年,云南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全省分为四个档次,省级分担比例分别为:
- 第一档(昆明市及滇中新区):省级分担20%
- 第二档(曲靖、玉溪、红河、楚雄、大理):省级分担70%
- 第三档(昭通、文山、普洱、西双版纳、保山、德宏、丽江、临沧8个州(市)和镇雄、宣威、腾冲3个财政省直管县(市)):省级分担85%
- 第四档(怒江和迪庆):省级分担90%
省本级省级分担100%。
2025年档次划分
2025年的档次划分与2024年相同,继续按照上述四个档次进行财政补助的分担。
医保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和非集中缴费期的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限为缴费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从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为医保待遇享受固定等待期,固定等待期内参保人员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方式
云南省医保缴费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等多种方式进行。
云南省的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在2024年和2025年分别为每人每年400元和1070元。个人缴费1元并不是云南省医保的正式缴费标准。云南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将全省分为四个档次,省级分担比例不同。医保待遇享受期限为集中缴费期内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非集中缴费期内则有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缴费方式多样,方便参保人员进行缴费。
云南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5年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此外,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筹资标准共计1070元。
云南医保的缴费方式有哪些?
云南医保的缴费方式主要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缴费渠道和操作步骤:
线上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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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
- 关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输入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确认缴费金额后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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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微信小程序:
- 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云南医保”小程序,进入后点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按照提示填写缴费人信息,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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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手机办事通APP:
- 下载并安装“一部手机办事通”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医保缴费”服务,按照提示填写缴费人信息,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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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
- 下载并安装您所在地区的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APP,注册登录后选择“社保缴费”服务,按照提示填写缴费人信息,选择缴费档次并完成支付。
线下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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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服务大厅:
- 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卡,前往当地税务部门服务大厅窗口或自助终端机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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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点:
- 前往当地农业银行或农信社(农商行)营业网点,通过柜台或自助终端机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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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代征点:
- 部分村(社区)设有城乡居民社保费代征点,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卡前往当地代征点进行POS刷卡缴费。
特殊人群缴费方式
- 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含90天)办理参保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出生后超过90天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 特殊群体资助参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可享受全额或定额资助。
云南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是什么?
云南医保的报销比例和范围因参保类型、就医地点和具体医疗项目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70%-90%
- 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50%-70%
- 住院:
- 一级医疗机构:85%-95%
- 二级医疗机构:80%-90%
- 三级医疗机构:75%-85%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低于50%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不低于25%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400元
- 住院:
- 一级医疗机构:70%-90%
- 二级医疗机构:60%-80%
- 三级医疗机构:50%-70%
- 特殊门诊和慢性病:50%-80%,具体取决于病种和医疗机构级别
报销范围
- 住院费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服务设置标准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内按比例报销。
- 门诊慢性病特殊费用:包括精神病、癫痫等26类慢性病和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等6类特殊病,超过起付标准的门诊医疗费可由统筹基金报销80%左右,每年最高报销2000-5000元。
- 门诊特殊检查:如磁共振、CT、彩超等26项特殊检查项目,统筹基金报销70%,个人负担30%。
- 门诊急诊抢救:按住院待遇报销。
其他政策
- 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连续参保满4年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
- 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可能有所调整。
- 特殊病种:如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门诊可享受住院待遇,报销比例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