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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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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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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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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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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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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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第一次住院100元,第二次住院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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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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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500元,第二次住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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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第一次住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400元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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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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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线每年100元,报销比例60%,年统筹支付限额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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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起付线每年100元,报销比例70%,年统筹支付限额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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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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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每年4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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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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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每年500元,报销比例80%
- 大病保险 :
-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起付线为15000元,一个年度内合规费用中的自付部分累计达到起付线后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一年最高支付50万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