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厦门医保门诊的报销政策如下:
- 起付标准 :
-
成年居民:起付标准为500元;
-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不设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
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5%,即分别从原来的40%、50%、60%提高到45%、55%、65%;
-
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 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门诊和住院合计10万元。
综上所述,厦门医保门诊在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45%至65%,具体比例取决于医疗机构的级别。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则按照原规定的报销比例执行。此外,居民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门诊和住院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