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使用
跨省异地家庭共济医保不能使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 医疗保险转移问题 :
- 按现行政策,医疗保险不可以转移。这意味着即使参保人的家庭成员在不同省份,也无法将医保关系转移至其他省份,从而无法实现跨省的家庭共济。
- 医疗保险使用限制 :
- 医疗保险一般都只能在参保当地使用,不得跨地区使用,除了外地急诊等特殊情况。因此,不在参保当地工作的话,需要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否则一般情况在外地就医的费用不能报销。
- 个人账户资金限制 :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共济给家庭成员,但医保卡不能共用。如果共济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零,则无法使用共济资金进行支付。
- 未实现跨省共济 :
- 目前,个人账户还没有实现家庭成员间的跨省共济,因此如果与家人在不同省份参保,还无法共济个人账户余额。
- 异地就医备案问题 :
- 异地医保报销需要在就医之前去当地社保局备案,未备案则不能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此外,异地就医时还需选择全国联网的定点机构,否则需要参保人拿着相关资料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 其他原因 :
- 异地就医时,药品、检查、治疗以及服务项目必须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否则无法报销。此外,如果异地就医所有手续齐全但仍不能报销,可以向地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错处理机制。
综上所述,由于医疗保险的转移限制、使用限制、个人账户资金限制以及目前技术和管理上的未实现跨省共济等原因,跨省异地家庭共济医保目前还不能使用。建议参保人了解并遵守当地医保政策,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在就医时选择全国联网的定点机构,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