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门诊医保报销范围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 :
-
参保人员在每个年度内可以享受100元的门诊报销待遇。
-
报销比例通常达到50%以上,具体数值可能会因个人账户余额而有所差异。
- 门诊慢特病 :
-
患有特定慢性病或特殊疾病的患者能够享受到更高比例的医疗费用补偿。
-
汉中市已将57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范畴,包括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抗排异反应、尿毒症等严重健康问题。
-
最低可享受70%以上的报销率。
- 住院报销 :
-
在本市境内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
-
一级医院支付标准不低于85%。
-
二级综合医院报销水平为75%。
-
中医类、妇女儿童保健院及专业性强的一些机构报销比例为80%。
-
三级甲等医院报销比例约为55%。
-
在省外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发生的相关开销,按照二级医疗机构65%、三级则为50%的比例予以补贴。
- 门诊“两病” :
-
高血压、糖尿病这两种常见“两病”的长期药物使用成本可以报销。
-
参保患者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门诊相关药品费用,个人自付60%,基金支付40%。
- 职工门诊统筹 :
-
门诊看病纳入医保报销。
-
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年度报销限额分别为800元和1000元。
-
门诊统筹报销起付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 :
-
门诊费用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实行年度定额报销管理,年度基金支付限额为80元。
-
当年累计报销未达限额的,跨年不结转。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