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
海南持续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也在缓缴之列,养老保险费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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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规定补缴的情形不计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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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转入的1997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时间,不认定为1997年12月31日前在海南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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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改变参加海南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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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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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未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养老费,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只能向后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才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 延长缴费和一次性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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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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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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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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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补缴 :参保人员应充分利用2023年底前的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以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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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政策细节 :不同身份的参保人员(如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需详细了解各自的补缴政策和条件,确保合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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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专业机构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代理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