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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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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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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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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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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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镇卫生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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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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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院就诊的报销比例为30%。
- 重大疾病报销比例 :
-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5种重大疾病实际补偿比应达到限定费用的80%左右。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 :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封顶线提高到400元左右。
- 住院费用补偿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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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为8000元或低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50%,高于8000元的补偿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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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转诊的,省级Ⅰ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500元,省级Ⅱ类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住院医疗费用高于起付线部分补偿比例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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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转诊的,省级Ⅰ类指省级二级(含二级)以下医院起付线为1000元,省级Ⅱ类指省级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500元。
-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20万元(不含大病保险基金)。
综上所述,贵州省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就诊地点和治疗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最高可达60%,最低为20%。建议参保人员了解具体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最大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