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保家庭共济的操作流程如下:
- 绑定家庭共济对象 :
-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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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并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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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业务办理栏目中进入“个人账户共济”功能,点击“添加我的亲属”进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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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要求填写需要绑定的亲属相关信息,完成亲属绑定。绑定的家庭成员必须为河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参保人,一名职工参保人最多可绑定8名家庭成员。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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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通过平台激活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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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页点击【亲情账户】进行家庭成员绑定,也可以进入【我的】个人中心页面,在【我的家庭成员】版块点击图标“+”添加亲情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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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家庭成员使用身份证号绑定信息填写页面,点击确认,点击家庭成员添加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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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页面依次填写添加姓名、证件号码选择家庭成员与您的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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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医保钱包 :
- 河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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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在外省参保的近亲属医保钱包转账,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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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
- 外省职工医保参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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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向在河北省参保的近亲属转账,实现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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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需要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开通医保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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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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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时,使用授权人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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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共济人使用本人医保码或医保卡结算时,系统自动完成共济结算。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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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对象必须为河北省参保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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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即为参保人本人,被授权人为家庭共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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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时,必须遵守医保相关规定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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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有个人账户,也只有职工医保参保人,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共济给家庭成员。
建议您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绑定方式(通过小程序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并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医保相关规定,以便顺利实现家庭共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