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 :
2023年6月,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毕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毕府发〔2023〕9号)》,其中明确提到灵活就业人员也能报销生育保险,领取生育津贴。从2023年6月起,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按规定享受其所在统筹地区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领取生育津贴。
浙江省 :
2022年6月,浙江省发布了《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生育保险覆盖灵活就业人员。以在职职工身份参加浙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个人缴费,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一致,具体费率由各统筹区确定。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口径与上年度缴费基数保持一致。
成都市 :
自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可选择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一致,缴费费率与成都市单位职工一致。
兵团 :
2025年2月,兵团医疗保障局出台新政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参保缴纳一年医疗保险费用,与团场职工享受同等生育待遇。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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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3年6月起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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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2年6月起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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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5年1月1日起可选择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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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 :灵活就业人员自2025年2月起纳入生育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享受生育待遇。
建议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政策,及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选择参加生育保险,以便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