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5日
福建省医保共济政策已于 2024年12月5日起 正式实施。此次政策调整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至其他已参加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这一政策旨在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助力更多家庭成员间互助共济,提高医保服务的可及性。福建省自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并成功实现了符合本省特色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服务。
截至2024年12月3日,福建省已经创建了176.18万余户家庭共济账户,基金支出达37.76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就诊支出占比57.12%。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医保资金的使用效率,还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构建了共济医药费用的保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