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黄冈医保的报销标准如下: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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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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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按照黄冈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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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线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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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备案的人员不设首先自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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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了异地转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手续的人员和异地急诊人员首先自付10%,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人员首先自付20%,再按照黄冈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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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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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参保居民可在全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门诊就医所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60%,每年最高可报销400元。高血压或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60%,每年最高可报销500元,同时患有“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居民,每年最高可报销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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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其中37种门诊慢特病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70%(按病种不同分别设置年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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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药门诊:执行全省统一的单独支付药品目录,含肿瘤用药、特殊疾病用药等,参保居民使用单独支付药品可享受“特药门诊”待遇,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65%。
- 大病保险 :
- 住院报销时,可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金额限时一次性结算。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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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未在当年9-12月集中缴费期缴纳次年医保费的,可在次年任何一个时间段补缴出生次年医保费,自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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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了产前检查费用支付渠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支付限额从500元提升至800元,后续发生的超出生育保险支付额度之外的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发生的医疗费用,取消了基金支付日限额与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等级限制,医保基金按普通门诊费用60%比例支付,每人每年累计支付限额400元,与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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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了生育住院分娩医疗待遇,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不区分分娩胎次数,不区分顺产与剖宫产,取消往年的报销限额,按照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标准执行,与基本医保年度最高限额合并保障,其中职工基本医保15万封顶,居民基本医保10万元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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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生育全流程医保报销服务,参保人员因先兆流产发生的住院或者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纳入基本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这些规定旨在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提高医保保障的便利性和有效性。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了解并办理相关的医保备案手续,以充分利用医保政策带来的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