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以下是关于苏州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限额的详细信息:
1. 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起付标准:普通门诊不设起付标准。
- 报销限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 13000元。
- 适用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含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可享受报销。
2. 门诊特殊病报销政策
- 适用病种:恶性肿瘤(治疗期和康复期)、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严重精神障碍、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老年性白内障、家庭病床等18种病种纳入门诊特殊病保障范围。
- 报销比例: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由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具体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人群类别有所不同。
- 注意事项:参保人员需办理门诊特殊病备案手续,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3. 注意事项
- 定点就医:参保人员需持社会保障卡或电子医保凭证(医保码)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 备案手续:门诊特殊病保障需先办理备案,提交相关材料(如诊断证明、申请表等)至医保部门审核。
- 费用结算:普通门诊和门诊特殊病费用均可实时刷卡结算,无需额外申请。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参考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拨打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