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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灵活就业医保确实包含生育津贴 。自2024年7月1日起,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及领取失业金的人员都被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且能够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的待遇。这意味着,这两类人员不仅被纳入到了生育保险范围当中,还能够和职工一样领取生育津贴,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只要已参与了职工医保,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详细规定见《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浙有善育”促进优生优育工作的通知》。
因此, 浙江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 。这些条件包括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符合国家及省、市规定的生育条件等。具体的申领条件和流程,建议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