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
辽宁居民医保门诊看病 能 报销。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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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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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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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可报销400元、300元(不计入住院和门诊特殊病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特殊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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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包括33大类49个病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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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医保待遇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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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报销比例分别为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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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然年度内可报销6万元(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
- “两病”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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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规定备案后,可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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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般为60%至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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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年度支付限额一般为300元至400元,糖尿病为500元至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按糖尿病限额执行。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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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硬化、支气管哮喘、心衰、糖尿病打胰岛素、恶性肿瘤等多种重大疾病和慢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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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城市的报销病种和比例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如艾滋病、透析等部分Ⅰ类病种,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其他门诊慢特病,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80%,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及以上医疗机构60%。
综上所述,辽宁居民医保参保人通过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两病”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就医,可以大大提高其门诊报销额度。建议参保居民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合理利用医保资源,减轻医疗负担。